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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美国诗人及其诗歌值得推荐?推荐理由是什么?

2021-10-02 20:09:09诗集古诗网首页
  在我看来,普拉斯是个天才,她对生活的细枝末节感知得异常敏锐,而她对生命的感知也与他人不同,她通过死亡感知生命

  在我看来,普拉斯是个天才,她对生活的细枝末节感知得异常敏锐,而她对生命的感知也与他人不同,她通过死亡感知生命。

  她的诗里总是充满着湿漉漉的、黑乎乎的气味,我总感觉她的诗不是用来读的,是用来触摸和闻的。

  她总是提到黑漆漆的东西,装尸体的袋子、尸体、夜,她也总是提起虐待,提起暴力、恐慌和野蛮行径。

  她笔下的每一个字都含着丰沛的情感,让我除了鲜艳的颜色、剧烈的疼痛、火烈的拥抱欲以外感觉不到任何平淡无奇的东西。

  普拉斯使我敏锐了。她的诗让我无数次伤心,伤心自己永远变不成她那样的天才,但我也知晓我也许没有能力承受她所承受过的苦难,如同诗里提到的那些爆裂那些衰竭那些腐烂,她的苦痛如此强烈。我也无法像她那样崇敬死亡,渴望死亡,亲近死亡,死亡对她如同接驾,死亡是她的神向她伸出的纯洁的大手。

  “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挨着饿歇斯底里浑身赤裸,拖着自己走过黎明时分的黑人街巷寻找狠命的一剂,

  天使般圣洁的西卜斯特渴望与黑夜机械中那星光闪烁的发电机沟通古朴的美妙关系,

  他们贫穷衣衫破旧双眼深陷昏昏然在冷水公寓那超越自然的黑暗中吸着烟飘浮过城市上空冥思爵士乐章彻夜不眠,

  他们在高架铁轨下对上苍袒露真情,发现默罕默德的天使们灯火通明的住宅屋顶上摇摇欲坠

  他们睁着闪亮的冷眼进出大学,在研究战争的学者群中幻遇阿肯色和布莱克启示的悲剧,”

  1955年10月7日,旧金山诗人肯尼斯·雷克思罗思在“六画廊”组织六位年轻的诗人举行诗歌朗诵会,金斯伯格首次公开朗读了诗歌《嚎叫》(Howl)的第一部分,震惊了美国诗坛甚至美国社会。

  《嚎叫》在形式上与惠特曼的自由诗很像,以描写美国青年颓废的生活方式抨击了美国社会的物质主义,金斯伯格也因此成为“垮掉的一代”中的领袖诗人地位。

  上世纪六十年代是美国的多事之秋,冷战、核威胁、嬉皮士、越战、民权运动、登月,却是年轻人的 “黄金岁月”,这些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年轻人,是一群精神上的游牧民族,典型的波西米亚式的流浪艺术家,他们用独特的生活方式和艺术创造力,蔑视与挑战传统,经典和主流艺术。艾伦金斯伯格正是这一代人中的代表人物,

  他说:“我二十几岁的青春,在市场待价而沽,在办公室里昏厥,在打字机上痛哭。”

  诗歌《嚎叫》的第一节描写了金斯伯格和那一代年轻人们“垮了的一代”生活形象。

  他们以一种剧烈而错乱的生活方式在向世界表达一种反叛,使自己“饿着肚子歇斯底里一丝不挂”。

  他们研究着鲁太阿斯、艾仑·坡和圣约翰之间的精神感应研究爵士乐中犹太的神秘学问因为在堪萨斯宇宙正在脚下本能地震颤,

  他们孤独地穿行在艾达荷的大街小巷寻找爱幻想的印第安天使因为他们是爱幻想的印第安天使,

  他们饥饿孤独地漫游在休斯敦寻找爵士乐寻找性寻找羹汤,他们尾随那位显赫的西班牙人要与他探讨美国和永恒,但宏愿无望,他们远渡非洲,

  他们消逝在墨西哥的火山丛中无所牵挂只留下粗布工装的阴影而壁炉芝加哥便散满诗的熔岩和灰烬,

  他们出没于西海岸留着胡须身穿短裤追查联邦调查局,他们皮肤深色衬得反战主义者们睁大的双眼十分性感他们散发着费解的传单。”

  “我们这一代最杰出的人”象电流似的在两极间痛苦地跳跃。他们的生活贯穿着蔑视、渴望、恐惧、滑稽、歇斯底里、祈祷、愤怒、快乐、疲惫,最后在疯狂中,他们的生活达到高潮。

  “我们好像是生活在地下、处于秘密状态的一代,你知道,我们从内心里体会到在公众面前招摇过市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我们选择一种`垮掉的的生存方式一我的意思是我们选择处于社会的底层、忠实我们自己,因为我们都知道我们自己的地位和身份。我们厌倦一切形式以及所有社会惯例……我想你会说我们是垮掉的一代。”

  金斯伯格称之为“有着天使头脑的嬉皮士们渴望古老的天堂式的联系”的那种无辜、自信得到上帝保佑和欣喜若狂的心情,通过音乐、吸毒、显灵或赋诗来追求一种幻想的觉醒。

  他说“我写诗,因为英文中‘灵感’,来自拉丁语中的‘呼吸’一词,因此,我要自由地呼吸。”

  金斯伯格的诗歌表面看上去可能没有规则,没有句法,甚至没有诗歌的基本韵律,金斯伯格叫嚷着:“别把疯狂藏起来”,只要大声朗读每个诗行,会发现诗歌实际上是以呼吸来调节的,每一处的停顿与连接,都十分具有节奏感,再配以爵士音乐,在公众场合朗诵时有极好的艺术效果。

  《嚎叫》深切地哀悼了备受迫害的青年一代,他们之中有疯子、游民、罪犯和持不同政见的人,他们被追逐,被忽视,反叛着社会的一切。

  现代城市生活的冷漠和敌意迫使他们去寻找肉体上的刺激和精神上的启悟。他们一次又一次地被“打倒”,被“击败”,被抛进冷酷、黑暗的空荡荡的房间里,陷入时间的隧道,在那里他们瞥见了永恒。他们备受折磨,但折磨却使他们获得了超验的想象力和超脱生命的狂喜。

  《嚎叫》与《在路上》一样,详尽地描写了这一代年轻人追求自由的放浪生活之外,现实的和超现实的意象被编列成目录出现在长长的诗行里,形成了一种带有强烈冲击力、狂乱的运动,表达了诗人一代的年轻人对美国社会发出的不满和批判。

  注:金斯伯格在1984年称再一次幻念中听见英国诗人布莱克朗诵《病玫瑰》、《啊,向日葵》这一幻念一直困扰着诗人,十分神秘,在他的诗篇中反复出现,此诗即为一例。

  1948年夏季,金斯伯格独自一人居住在纽约哈莱姆区的一套公寓里,这时,他的好友凯鲁亚克(Kerouac)和威廉·巴罗思(William S. Burroughs)都弃他而去,他的同性恋伴侣卡沙地(Cassady)又与之绝交,他陷入极度的痛苦绝望之中。

  有一天,他在读英国诗人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的短诗《向日葵》 (Sunflower)时,突然产生一种幻觉:“那株厌世的、被欲望折磨得憔悴不堪的、渴望在甜美的金色的土地上获得解脱的”向日葵正是他本人,冥冥之中传来布莱克向他读这首诗的声音,音调温柔美妙,仿佛是圣父在跟圣子说着话,因而诗人空虚的内心突然充满了狂喜。

  这一代的年轻人,经历了半辈子的反叛与疯狂,结局又是如何,有没有找到平和或愉悦,连金斯伯格,最后他心中的狂喜,依然来自幻念和梦境。

  每个时代的年轻人,总有一些在前方的诗人为其做注脚,“垮掉的一代”已经过去,新的时代也正在到来,我们内心的狂喜,又将面对着新时代怎样的光芒。

  惠特曼,狄金森,弗罗斯特,普拉斯,毕肖普,卡佛,詹姆斯·赖特,李立扬,马克斯特兰德。

  高票对Bishop描述不全对,Bishop有一部分作品是有点形式化,但她总体来说不是一个侧重实验的诗人,Bishop的长项在于工笔细描,尤其是她后期写回忆家乡还有在巴西写的一些长诗,画面丰富,层次交融,而且有很深的社会关怀,这是Bishop非常厉害的一个地方,在她写成名作公鸡的时候就已经体现出来了。

  一个一个写理由太麻烦了,因为每个人的风格都很特别,比如弗罗斯特是以田园诗见长,擅长用小的戏剧场景写人生哲理,出了名的言简意赅,他的诗看起来是非常平和的;但又有普拉斯这样以斑斓的意象,癫狂的运动,自我的解体为特色的自白派,普拉斯是那种一看就很天才但很透支生命力的诗人;还有李立扬这样的从中国大陆迁居美国在诗歌里融汇了中式抒情和浪漫神秘的诗人...美国本身是一个诗歌大国,神奇就神奇他在二十世纪以后贡献出了五花八门又形态各异的各式各样的诗人。

  而这首就是他改变词意的典型之一 比如anyone,how, no one, didnt, did的活用 都让人眼前一亮。而通过颠倒春夏秋冬 日月星雨的顺序 也创造出一种世事无常的感觉